欢迎访问北京医疗纠纷律师网
北京医疗纠纷律师网医学法学双背景医疗纠纷专业律师,看得懂病历的医疗律师!
全国咨询热线: 13683143091
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座机:13683143091

传真:

手机:13683143091

邮箱:13683143091@139.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东玖大厦A座1-2层

展开栏目
医疗纠纷资讯

发生医疗事故后,很多患方都对医院病历的真实性产生怀疑,如何去应对

发布时间:2026-02-01 18:58:36

作为当过多年医生,又做了十几年专业医疗纠纷律师的我,结合我的感受说说真实的想法,其实,发生医疗纠纷后,这个想法可以理解。但医院病历分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两部分,病程记录这部分是主观病历的一部分,医生记录可能或多或少有偏向性的记录,而其他客观病历,包括各项检查等等涉及到其他科室,尤其是在大医院事后改动,尤其是篡改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其他科室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为别的科室的纠纷去冒险违规改病历;另外,任何一种疾病的进展加重病情变化都有临床的客观规律,你的病历改的都违背客观医疗规律,那直接就会被忽视,不否定也不会被采纳;并且,相关检查结果之间、与病情变化之间也有内在的关联规律,你某一处的改动,可关联的检查确是体现相反的提示;还有,心电图、影像学检查影像这些也是改不了的;诸如此类像我们这样又临床工作经验的医疗专业律师是能发现的。因此,大多数病历的真实性在诉讼医疗案件中患方大可不必过于担心,完全可以在医疗过错陈述中从医学疾病进展规律,相关检查提示和病历之间记录的不一致甚至矛盾入手,指出医院注意义务和告知义务相关过错问题的。

  • 回到顶部
  • 13683143091
  • QQ客服
  •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