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29 10:21:28

近日接到重庆、内蒙、天津的医疗纠纷的咨询,有已经起诉后要开鉴定会阶段,有通过医调委委托鉴定机构的,也有医患双方共同委托的。都是经人推荐找到我的。此前有的是自己打,有的是请有当地律师,但当事人表示他们不懂医、请的当地律师也不是专门的医疗律师,根本看不懂病历,所以,想请我帮助亲自写一份鉴定陈述意见。咨询接待中,我律所当场了解了案情,快速翻看了带来的病历、片子、血气分析等检验报告,指出了我认为其中关键的问题并与现有病历之间的关系、问题。但是,对于患方想委托我写医疗损害鉴定陈述意见的想法,我仍是婉拒了。看凭我的经验,一份好的详细的司法鉴定陈述意见,需要在分析完所有病历、包括首程、病程记录、术前讨论、手术记录、相关评分、医嘱单、护理记录、体温单、抢救记录、CTA、MRA等影像学片子、DSA脑动脉造影、冠脉造影介入、化验单、心电图等和死亡诊断等之后,再针对临床疾病的演变进展规律,结合患方叙述的过程,和医学规范、指南等,综合写出来的。基本一个案件的三分之二的工作量都是为了这个。所以,一般单独出具专业的医疗过错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的鉴定陈述意见,费用比较高,还是需要患方回去后与家人综合考虑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