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2 17:54:25

关于鼻部整形更换假体硅胶膨体鼻梁假体植入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陈述
一、没有履行应尽的谨慎注意义务。
术后当天回到病房,原告照镜子已发现鼻部塑形石膏歪斜,担心鼻梁是歪的,即询问曾高,但曾高也不进行查看,就答复说,“可能是鼻梁两边水肿不一样或石膏两边打的不对称造成的,没事。”但是拆完石膏后,原告发现整个鼻梁明显歪斜了。构成过错。
二、违反诊疗规范,进行不必要的手术,构成过错。
鼻骨最宽处若等于或小于内眦间距,则不存在宽鼻畸形,不做宽鼻矫正术。原告不属于必须手术适应症的范围,医院却进行该项手术,构成过错。
三、使用膨体这种组织代用品的风险性,没有告知患者,没有履行告知义务。
采用膨体植入隆鼻后,膨体这种材料可以在一个月左右的时候和人体组织生长在一起,因此一旦出现外形不佳情况,会产生意想不到的麻烦,是难以在不损伤正常组织的情况下被完全取出的,取出后若想再次隆鼻,很可能会因鼻背筋膜的破坏而使假体无法固定,导致假体活动的可能。医院在术前没有告知原告采用膨体这种材料再次植入隆鼻后的手术医疗风险,还强烈建议把硅胶更换成膨体,导致患者在使用该医疗产品方面出现错误。过错明显。
四、违反该类整容手术的医疗常规,造成损害。
医学上,取出原鼻假体后,若立即放置鼻假体,有术后出现假体松动或外型欠佳的可能。所以,该类手术常规是先取出原假体,至少三个月后才能再重新置入。但被告违反该整容手术的医疗常规,直接重新放置了新的膨体,导致术后鼻部歪斜,手术失败,原告整形美容的目的没有达到。构成医疗过错。
五、没有履行该类手术通常是先取出原假体,至少三个月后才能再重新置入,若立即放置鼻假体,否则有术后出现假体松动或外型欠佳的医疗风险的告知义务,构成过错。
关于损害后果:
手术失败,不仅没有改善面容,反而导致患者1、整个鼻部明显歪斜、2、鼻尖变成鼻头过大的蒜头鼻、3、鼻背两边留有两道白色痕迹,4、鼻梁高度也没有此前硅胶填充手术时高且形态异常。造成毁容。
关于因果关系:
医院的上述各项医疗过错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陈述人:北京海淀医疗律师